赣县区(赣州高新区)人才政策20 条意见
一、支持人才创新创业(“8个2000万”)
由A类、B+(B)类人才在我区新创办、领办科技型企业,经评审认定符合要求的,最高可享受“8个2000万”扶持政策:
1. 项目无偿资助:根据评估给予最高2000万元资助(含上级补助)。【责任单位:区委人才办、区商务局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、高新区招商局、高新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】
2. 流动资金贷款:可享受“财园信贷通”等政策,最高2000万元贷款额度。【责任单位:高新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、区金融服务中心】
3. 贷款贴息:最高可享受2000万元贷款额度对应的贴息补助。【责任单位:高新区招商局、区金融服务中心】
4. 厂房租金及设备补贴:累计最高补贴2000万元。【责任单位:高新区招商局、高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】
5. 科技创新奖励:企业投产5年内,研发经费投入占比、主营业务收入达标,累计最高奖励科技创新经费2000万元。【责任单位:区科技局(科创中心)、高新区科创局】
6. 上市奖励:企业在境内主板成功新上市,最高给予2000万元奖励(含上级补助)。【责任单位:区金融服务中心】
7. 做大做强奖励:企业首次入选中国企业500强,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。【责任单位:区商务局】
8. 股权投资基金扶持:可享受最高2000万元股权投资支持。【责任单位:高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】
对C+(C)类人才项目,经评审合格的,可享受本条第1款最高1000万元资助(含上级补助),可参照享受本条第2至第8款扶持政策。
二、发放科研人才津贴
全职在我区人才发展平台从事科研工作的人才,在兑现上级人才津贴基础上,区级叠加发放科研津贴,连续发放3年:A类人才20万元/年、B+(B)类人才10万元/年、C+(C)类人才5万元/年、D类人才3万元/年、E类人才2万元/年。【责任单位:区人社局】
三、支持大学生来区就业
在市级政策基础上,对被区内企业正式录用、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,发放一次性安家费:博士5万元、硕士3万元、本科1万元。
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来区企业求职,在市级求职补贴基础上,叠加发放1500元一次性交通食宿补贴;成功录用的,再额外发放1500元一次性补贴。【责任单位:区人社局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】
四、支持人才计划申报
安排对口单位提供一对一申报服务,协助材料填报、答辩辅导,助力人才申报各级人才项目;项目成功入选的,优先保障项目落地、奖补资金拨付。
对培育出入选高层次人才的用人单位,在上级奖励基础上,区级叠加奖励:A类、B+(B)类30万元/人,C+(C)类15万元/人,D类5万元/人。【责任单位:区委人才办、区委宣传部、区人社局、区工信局、区科技局(科创中心)、区卫健委、区教体局、区金融服务中心、高新区科创局】
五、加大柔性引才力度
鼓励企事业单位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,按标准发放服务补贴:
1. 柔性引进A类、B+(B)类人才,1万元/人/次,单人年度补贴最高10万元;
2. 柔性引进C+(C)类人才,年度服务满3次及以上,2万元/人/年;
3. 柔性引进D类人才,年度服务满3次及以上,8000元/人/年。
完善“科技副总”“周末工程师”引才机制,深化校企人才交流与科技成果转化合作。【责任单位:区委人才办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】
六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
纳入市、区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人才,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、符合调动条件的,可办理调动手续;全职入职区内非公企业的,发放6000元/年人才津贴,连续发放3年。【责任单位:区人社局】
七、加强技能人才培养
1. 区内职业、技工院校新设主导产业匹配专业,单个专业最高补贴50万元;
2. 校企合作办学,单个合作班次给予5万元办学资助;
3. 区内新培养技能人才,在非公企业稳定就业满1年的,分别给予学校、学生各2000元/人补贴;
4. 评选区级十大技能工匠、大师工作室,分别奖励5000元、2万元;
5. 技能人才参赛获奖,按层级发放一次性奖励:省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5000元、3000元、1000元;市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3000元、2000元、1000元。【责任单位:区教体局、区人社局】
八、推进乡村人才振兴
实施新型职业农民、农村实用技能人才、乡土文化人才培育工程,每年开展乡土人才评选,对获评的种养能手、经营能人、科普达人、民间匠人等优秀乡土人才,给予3000元/人一次性奖励。【责任单位:区委宣传部、区农业农村局、区科协】
九、加大自主举荐人才力度
具备自主举荐人才资格的企业,基础举荐名额为2个;企业年纳税额每增加2000万元,新增1个举荐名额。单企业年度举荐名额最高8个,新增举荐人才中研发人员占比不少于50%,全区新增举荐名额总数不超15个。【责任单位:区工信局】
十、实施学历、职称、技能等级提升计划
1. 非公企业职工新取得硕士、博士学位,且续签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,分别给予2万元、5万元学费补助;
2. 企事业单位人员新取得副高、正高职称(含职业资格),分别给予5000元、1万元一次性奖励;
3. 新取得高级技师、特级技师职业资格,分别给予5000元、1万元一次性奖励。【责任单位:区教体局、区人社局】
十一、推动人才发展平台建设
1. 新落户国家实验室、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,实行“一事一议”专项支持;
2. 新获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、技术创新中心、工程(技术)研究中心、企业技术中心等核心科创平台,区级叠加100万元一次性奖补;
3. 其他新获批科创及人才平台,区级叠加奖补:国家级50万元、省级30万元、市级10万元。【责任单位:区委人才办、区人社局、区发改委、区工信局、区科技局(科创中心)、区科协】
十二、支持驻外人才机构建设
支持企事业单位建设异地科技人才飞地,经认定合格的,在市级奖补基础上,区级最高叠加50万元奖补。【责任单位:区委人才办、区商务局、区科技局(科创中心)】
十三、支持人才服务载体建设
扶持人才驿站运营,按年度服务F类及以上人才数量分级补贴:年服务50-100人补贴5000元,年服务100人以上补贴1万元;对成效显著的人才研修基地、人才疗养基地给予专项奖补。【责任单位:区委人才办、区文广旅局、区总工会、各有关乡镇】
十四、开通入学绿色通道
D类及以上层次人才、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董监高及实际控制人子女,学前教育、义务教育阶段不受户籍限制自主择校;高中阶段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即可自主择校。【责任单位:区教体局】
十五、提升人才医疗保障水平
为D类及以上层次人才配备专属家庭医生,区直属医院提供专人全程导诊服务;统一购买大病商业补充保险,每年提供免费体检服务;按2000元/人/年标准,保障人才保健疗养服务。【责任单位:区卫健委、区医疗保障分局】
十六、完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
构建多层次人才住房保障体系,通过免租、减租、五折租住、八折购房等优惠政策,为各类人才提供人才公寓、人才住房保障,全方位解决人才安居需求。【责任单位: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、区城投集团公司】
十七、协调配偶就业安置
针对全职在我区工作的D类及以上层次人才,结合个人意愿与岗位需求,提供配偶就业协调服务:
1. 配偶为区外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国企在编在岗人员,符合调配条件的,统筹安排区内对应岗位;
2. 配偶无体制内工作或无就业经历的,根据专业、特长、工作经历,优先推荐企业或公益岗位就业。【责任单位:区委组织部、区人社局、区国企党工委】
十八、服务人才发展
常态化开展“虔才论坛”、青年人才沙龙、人才国情研修等交流活动。对机关企事业单位承办的人才交流活动,按会务费、专家费等实际支出的50%给予补贴,单次活动补贴最高30万元。【责任单位:区委人才办】
十九、对口联系服务专家
开通专家人才服务绿色通道,为D类及以上层次人才逐一配备区领导对口联系,全程协调解决人才工作、生活各类问题。【责任单位:区委人才办】
二十、倾斜支持稀金产业人才
对入驻我区的稀金产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及团队,在创新创业扶持、人才项目申报、科创平台搭建、配套服务保障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;优质稀金产业人才及重大团队项目,实行“一事一议”专项扶持。【责任单位:区委人才办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】